票据投顾是什么?
2024-04-12 09:06:04 1977次浏览
投顾,即投资顾问,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专门从事于提供投资建议而获薪酬的人士”。
投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投资顾问主要指为金融投资、房地产投资、商品投资等各类投资领域提供专业建议的专业人士。
狭义的投资顾问特指在证券行业(如证券公司或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为证券投资者(通常为股民)提供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员”。这种解释是把投顾理解成特定的人或一类人。
票据投顾,即票据投资顾问,作为新概念,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可查。
如果参照上述投顾的解释来讲,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专门从事于提供票据投资建议而获薪酬的人士”。在这种定义下,票据投顾仍然是特定的人或者一类人,只不过这一类人在服务内容或者服务范围上主要限定在票据上面。
如果从产品或服务的角度来理解票据投顾,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投顾人员接受客户委托,以咨询顾问方式,为客户提供票据投资建议,以实现票据收益化为目标的经营活动”。在这种定义下,票据投顾实际上是一种产品服务,而不是特定的人。
传统意义上的投顾虽然涉及金融服务,但服务内容或范围并不涵盖票据。因此,票据投顾既可以看做是传统投顾在服务内容上的延伸或应用,也可以看做是在产品服务上的一种创新。
从理论层面看,具备票据投顾资质,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应要求的经营主体可以开展该类业务,服务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从实务层面看,目前提供票据投顾服务的主体单位相对较少,只有极个别具备专业实力、信誉口碑的票据中介和证券公司设计这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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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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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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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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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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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流传、集约化管理等方面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具有较大优势,也将是未来商业银行业务争夺的一种重点,建议商业银行可以对以下类别客户进行重点营销,抢占市场先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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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 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担保。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 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 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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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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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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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银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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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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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2.承兑的记载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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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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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属的票据行为。 2、远期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表示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所为的票据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流传、集约化管理等方面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具有较大优势,也将是未来商业银行业务争夺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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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 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担保。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 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 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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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2.承兑的记载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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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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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 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担保。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 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 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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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属的票据行为。 2、远期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表示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所为的票据行为。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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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2.承兑的记载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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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